醫老永逸
定期健康保險

別讓老年的你變成醫療難民!

年紀愈大,醫療支出也相對愈多,中高齡族群是很需要醫療保障的階段。
許多人常常在面臨醫療需求增加時,才發現保險保障不夠!
或是想買保險時,因年紀大保費貴買不起或是已超過年齡限制。
不要讓未來醫療費用造成自己和家人負擔,
即早補足老年醫療缺口,不怕老來病,也才能無後顧之憂!

special
產品特色

中高齡專屬

最高投保年齡75歲

保費輕鬆負擔

高CP輕鬆投保
補足醫療缺口

雙重保障

醫療險+壽險保障兼顧

特定傷病住院給付

涵蓋7項重疾+嚴重巴金森氏症+
嚴重阿茲海默氏症

住院手術給付

按住院日額3倍給付

保費豁免

1-6級失能豁免保費
保單繼續有效

special
案例分享

50~65歲
準備退休的中高齡族群
52歲金先生再過幾年就要退休,因了解中高齡對醫療需求較高,不希望未來若有高額醫療費用狀況而造成家人子女負擔,希望強化自己的老年醫療缺口。在不增加太多負擔的考量下,選擇繳費較輕鬆的定期醫療險-第一金人壽「醫老永逸定期健康保險」,投保住院日額2,000元,繳費20年,月繳保費1,549元,平均每天約52元。
Solution A
金先生55歲時,因急性心肌梗塞(重度)緊急送加護病房並接受手術醫療,在加護病房住了3天後,轉至普通病房再住12天,出院後兩週內回診1次,金先生可獲得的理賠保障為:
給付項目
給付項目/給付金額
給付金額
住院日額保險金
住院日額2,000元×住院15天
30,000
加護病房日額保險金
住院日額2,000元×加護病房3天
6,000
特定傷病日額保險金
住院日額2,000元×50%×住院15天
15,000
住院手術醫療保險金
住院日額2,000元×3倍
6,000
住院前後門診醫療保險金
住院日額2,000元×50%×1次
1,000
上述理賠金額總計
58,000

special
保障內容

給付項目
給付說明
住院日額保險金
住院日額×實際住院日數
加護病房日額保險金
住院日額×實際入住加護病房日數(含轉進及轉出當日)
特定傷病日額保險金
住院日額×50%×因特定傷病住院實際住院 日數
住院前後門診醫療保險金
住院日額×50%×實際門診次數(每日門診以一次為限)
住院手術醫療保險金
住院日額x3倍
門診手術醫療保險金
住院日額
豁免保險費
1-6級失能,可豁免續期保費
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
按身故當時應繳保險費總和扣除被保險人依保單條款第十三條至第十八條累計所申領之各項保險金之餘額給付
醫老永逸定期健康保險
立即試算

count
保費快速試算

本保費試算僅供參考,請留下資料,由專人為您聯絡解說。
重要訊息揭露及注意事項內容如下
  1. 註1:本保險所稱之『住院』,係指被保險人經醫師診斷其傷害必須入住醫院,且正式辦理住院手續並確實在醫院接受診療者。但不包含全民健康保險法第五十一條所稱之日間住院及精神衛生法第三十五條所稱之日間留院。保險公司辦理理賠作業於需要時會參據醫學專業意見審核被保險人住院之必要性。
  2. 註2:被保險人同一次住院(含入住加護病房期間)最高給付日數以三百六十五日為限。
  3. 註3:實際住院日數係含住院及出院當日。
  4. 註4:本險依保單條款第十三條至第十八條所累計給付各項保險金總額,最高為「住院日額」的一千五百倍。
  5. 註5:被保險人於契約有效期間內,因保單條款第五條之約定而住院診療時,並經醫師診斷確定罹患保單條款第二條約定之特定傷病者。本商品之特定傷病項目係指:急性心肌梗塞(重度)、冠狀動脈繞道手術、腦中風後殘障(重度)、末期腎病變、癌症(重度)、癱瘓(重度)、重大器官移植或造血幹細胞移植、巴金森氏症、阿茲海默氏症。詳細內容請參閱保單條款。被保險人同時因二項以上特定傷病而住院診療時,僅依其中一項給付「特定傷病日額保險金」。
  6. 註6:被保險人於契約有效期間內,因保單條款第五條之約定而住院診療,且於住院前十四日及出院後十四日內(入院及出院當日亦計入),因同一疾病或傷害而於醫院或診所接受門診診療者。被保險人每日門診以一次為限。
  7. 註7:被保險人於契約有效期間內,因保單條款第五條之約定而住院診療,且於住院期間經醫師診斷必須接受保單條款第二條約定之手術治療,並實際接受手術者。被保險人同一次住院以給付一次為限。
  8. 註8:被保險人於契約有效期間內,因疾病或傷害經醫師診斷必須接受保單條款第二條約定之手術治療,並實際於醫院或診所接受門診手術者。被保險人同一手術位置或同一器官接受二次以上手術之間隔時間未超過十四日時,以給付一次為限。
  9. 註9:被保險人於契約有效期間內,致成保單條款附表所列一至六級殘廢程度之一者,經醫院醫師診斷殘廢確定,豁免殘廢診斷確定日後契約(不含附約及附加條款)續期應繳之各期保險費,並按日數比例返還當期已繳付之未到期保險費,契約繼續有效。被保險人本次事故如合併以前(不含契約訂立前)的殘廢,符合保單條款附表所列一至六級殘廢程度之一者,亦同。
  1. 註10:「應繳保險費總和」係指按「保單年度數」乘以「住院日額」乘以契約適用之年繳標準體保險費未折扣費率,其中「保單年度數」係指被保險人身故時,所經過保險單年度之年數,未滿一年者以一年計。
  2. 註11:訂立契約時,以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致不能辨識其行為或欠缺依其辨識而行為之能力者為被保險人,其身故保險金變更為喪葬費用保險金。
  3. 註12:契約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其效力即行終止:
    1. 1.保險期間屆滿。
    2. 2.被保險人依保單條款第十三條至第十八條所累計申領之各項保險金總額已達保險單上所記載之「住院日額」的一千五百倍。詳細內容請參閱保單條款。
  4. 註13:本網站僅供客戶參考,各項給付條件、不保事項或除外責任詳細內容,請參閱保單條款。
重要訊息揭露及注意事項內容如下

【商品名稱】第一金人壽醫老永逸定期健康保險(108)

【備查日期及文號】

中華民國107年5月3日第一金人壽總精商字第1070500334號函備查
中華民國112年3月1日第一金人壽總精商字第1120000237號函備查


【給付項目】

住院日額保險金、加護病房日額保險金、特定傷病日額保險金、住院前後門診醫療保險金、住院手術醫療保險金、門診手術醫療保險金、豁免保險費、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


【重要訊息揭露】

  1. 本保險為不分紅保險單,不參加紅利分配,並無紅利給付項目。
  2. ■ 本險健康險部分之費率已考慮脫退率,故健康險部分無解約金。
  3. ■ 本險當被保險人身故致契約終止時,因費率計算已考慮死亡脫退因素,故其他未給付部分無解約金,亦無退還未滿期保險費。
  4. 本保險所稱疾病,係指被保險人自本契約生效日起三十日後或復效日起所發生之疾病,詳請參閱契約條款。
  5. 本商品部分年齡可能發生累積所繳保險費超出身故保險金給付之情形。
  6. 本保險所稱之『住院』,係指被保險人經醫師診斷其傷害必須入住醫院,且正式辦理住院 手續並確實在醫院接受診療者。但不包含全民健康保險法第五十一條所稱之日間住院及精神衛生法第三十五條所稱之日間留院。保險公司辦理理賠作業於需要時會參據醫學專業意見審核被保險人住院之必要性。
  7. ■ 本契約於訂立契約前已提供要保人不低於三日之審閱期間。

【注意事項】

  1. 消費者於投保前應審慎瞭解本保險商品之承保範圍、除外不保事項及商品風險,並請銷售人員向您詳細說明上開三事項之內容。
  2. 第一金人壽之財務及業務等公開資訊,歡迎至第一金人壽網站<https://www.firstlife.com.tw>查詢,或電洽第一金人壽免費服務及申訴電話:0800-001-110詢問,或至第一金人壽總公司(台北市信義區信義路四段456號13樓)索取。
  3. 本商品經第一金人壽合格簽署人員檢視其內容業已符合一般精算原則及保險法令,惟為確保權益,基於保險公司與消費者衡平對等原則,消費者仍應詳加閱讀保險單條款與相關文件,審慎選擇保險商品。本商品如有虛偽不實或違法情事,應由第一金人壽及負責人依法負責。
  4. 投保後解約或不繼續繳費可能不利消費者,請慎選符合需求之保險商品。
  5. 保險契約各項權利義務皆詳列於保單條款,消費者務必詳加閱讀了解,並把握保單契約撤銷之時效(收到保單翌日起算十日內)。
  6. 消費者於購買本商品前,應詳閱各種銷售文件內容,本商品之預定費用率(預定附加費用率)最高40%,最低28%;如須詳細了解其他相關資訊,請洽第一金人壽 (免付費電話:0800-001-110);電子信箱(E-mail):Customer_Service@firstlife.com.tw或網站(網址:),以保障您的權益。
  7. 本商品為保險商品,受財團法人保險安定基金保障,並非存款商品,故不受存款保險之保障。
  8. 人壽保險之死亡給付及年金保險之確定年金給付於被保險人死亡後給付於指定受益人者,依保險法第一百十二條規定不得作為被保險人之遺產,惟如涉有規避遺產稅等稅捐情事者,稽徵機關仍得依據有關稅法規定或納稅者權利保護法第七條所定實質課稅原則辦理。相關實務案例請至第一金人壽網站查詢。
  9. 稅負相關法令、解釋及其變更可能影響保險給付是否可適用保險商品稅負優惠規定。
  10. 本保險商品由第一金人壽發行提供,承保與否及保險給付之責任由第一金人壽負責。
  11. 消費者於購買本商品前,應詳閱各種銷售文件內容,以保障您的權益。
  12. 依據主管機關規定,不分紅保險單應揭露下列數值,依被保險人性別,以至少三個主要年齡層之代表年齡計算之下列數值:
    前一日曆年度之十二個月台灣銀行、第一銀行與合作金庫三家行庫每月第一個營業日牌告之二年期定期儲蓄存款最高年利率之平均值。(i=1.59﹪)
    第m保單年度之年末解約金。
    第t 保單年度之年繳保險費。
    第t保單年度之生存保險金,但無生存保險金之給付者,其值為0。
    繳費年期:15年期,其代表年齡在第5、10、15及20保單年度末之不分紅保單揭露數值如下:(%)
    性別 男性
    年齡 第5保單
    年度
    第10保單
    年度
    第15保單
    年度
    第20保單
    年度
    50 2% 1% 0% --
    65 8% 6% 0% --
    70 20% 15% 0% --
    性別 女性
    年齡 第5保單
    年度
    第10保單
    年度
    第15保單
    年度
    第20保單
    年度
    50 1% 1% 0% --
    65 5% 4% 0% --
    70 15% 12% 0% --
    繳費年期:20年期,其代表年齡在第5、10、15及20保單年度末之不分紅保單揭露數值如下:(%)
    性別 男性
    年齡 第5保單
    年度
    第10保單
    年度
    第15保單
    年度
    第20保單
    年度
    50 3% 3% 2% 0%
    65 16% 16% 11% 0%
    70 26% 27% 20% 0%
    性別 女性
    年齡 第5保單
    年度
    第10保單
    年度
    第15保單
    年度
    第20保單
    年度
    50 1% 1% 1% 0%
    65 9% 9% 7% 0%
    70 16% 16% 11% 0%
    ※ 上表數值若比例小於100%,表示解約時保戶所領解約金、生存金之合計金額小於保戶應繳保險費加計利息,故投保後提前解約,將可能產生不利消費者之情形。

  13. 「醫老永逸定期健康保險(108)」繳費年期、投保年齡與保額限制
    繳費年期 投保年齡 保額限制
    (住院日額)
    15 50歲~75歲 1,000~3,000元
    20 50歲~70歲
    ※ 本處投保年齡、保額限制適用網路行銷通路。
    ※ 核保單位得依被保險人之體況、工作內容、財務狀況、投保動機等因素決定適當之承保額度與承保條件。

  14. 本網站資料係由第一金人壽提供,僅供參考,詳細內容請以保單條款之規定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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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三) 行銷(包含本公司與金控共同行銷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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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一) 姓名。
    2. (二) 性別。
    3. (三) 電話、Email等聯絡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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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三) 地區:上述對象所在之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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