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項目
電子化通知服務申請、變更、終止
- 申請時間:契約有效期間內,可隨時提出。
- 申請文件:電子化通知服務異動申請書。
- 電子化通知服務表單項目。
- 首期保險費投資明細通知函
- 保險費送金單
- 續期繳費通知單
- 保單價值準備金通知單(利變/萬能年報)
- 外幣保險單參考價值通知單(傳統型外幣保單年報)
- 保單帳戶價值對帳單-月報
- 保單帳戶價值對帳單-季報
- 保單帳戶價值對帳單-年報
- 保單帳戶價值對帳單-單次異動
- 一年期意外險續保通知書
- 生存金發放通知書
- 滿期保險金給付通知暨申請書
- 保險費扣款不成功通知
- 客戶資料確認聲明書
- 保險費自動墊繳通知函
- 注意事項
- 申請電子化通知服務自本公司完成變更之日起,本公司應交付或通知要保人之各項收據、通知書、對帳單及爾後陸續開發完成之各項通知,皆改以電子文件方式寄發,不再寄發實體書面文件。
- 已申請電子化通知服務者,日後若依法令或主管機關規定各項單據、通知單或對帳單須採書面通知方式,則將改以書面寄送,不再以電子文件方式寄發。
- 要保人變更,原要保人所申請之「電子化通知服務」即自動終止。新要保人欲享有「電子化通知服務」,須重新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