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項目

電子化通知服務申請、變更、終止

  • 申請時間:契約有效期間內,可隨時提出。
  • 申請文件:電子化通知服務異動申請書。
  • 電子化通知服務表單項目。
    1. 首期保險費投資明細通知函
    2. 保險費送金單
    3. 續期繳費通知單
    4. 保單價值準備金通知單(利變/萬能年報)
    5. 外幣保險單參考價值通知單(傳統型外幣保單年報)
    6. 保單帳戶價值對帳單-月報
    7. 保單帳戶價值對帳單-季報
    8. 保單帳戶價值對帳單-年報
    9. 保單帳戶價值對帳單-單次異動
    10. 一年期意外險續保通知書
    11. 生存金發放通知書
    12. 滿期保險金給付通知暨申請書
    13. 保險費扣款不成功通知
    14. 客戶資料確認聲明書
    15. 保險費自動墊繳通知函
  • 注意事項
    1. 申請電子化通知服務自本公司完成變更之日起,本公司應交付或通知要保人之各項收據、通知書、對帳單及爾後陸續開發完成之各項通知,皆改以電子文件方式寄發,不再寄發實體書面文件。
    2. 已申請電子化通知服務者,日後若依法令或主管機關規定各項單據、通知單或對帳單須採書面通知方式,則將改以書面寄送,不再以電子文件方式寄發。
    3. 要保人變更,原要保人所申請之「電子化通知服務」即自動終止。新要保人欲享有「電子化通知服務」,須重新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