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留才福利新選擇
員工退休儲蓄好工具
郝老闆為了降低員工流動率,留住人才,所以幫全體員工投保第一金人壽團體利率變動型年金保險,公司為每位員工每月繳交保險費3,000元,分年度讓與,有感福利制度,讓員工揪甘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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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歲的小金是個小資上班族,希望透過存小錢,可實現未來出國環遊世界的夢想,定期定額每月只要繳交1,500元保費(繳至44歲),透過公司投保第一金人壽團體利率變動型年金保險,累計繳交保費306,000元,於45歲時一次領取360,010元,完成出國環遊世界夢想。
33歲的阿一當了爸爸倍感甜蜜負擔,為了小孩將來出國留學基金或出社會創業基金,用自動轉帳方式每月扣繳4,500元保費(繳至59歲),透過公司投保第一金人壽團體利率變動型年金保險,累積繳交保費1,458,000元,於60歲時一次領取1,918,251元,完成培養兒女的夢想。
40歲的寶哥欲提早做退休準備,剛好手邊有一筆定存到期,故轉而透過公司投保第一金人壽團體利率變動型年金保險,首次單筆投入100萬元及每月定期定額10,000元(繳至64歲),累積繳交保費4,000,000元,於65歲開始領年金,若選擇一次領取5,506,310元;若選擇每年領取252,740元(保證期間20年為例),相當每月領取21,253元,創造退休後每月穩定現金收入。
建議可善用團體年金保險「讓與比例」之設定,如依照年資設定不同計劃別之讓與比例(最長不得超過6年),讓越資深的員工於同一參加保險年度享有較高的讓與比例。
商品名稱 | 鑫享福團體利率變動型年金保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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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數限制 | 同一公司需達5人以上(不含親屬) | |||||||
承保對象 |
被保險成員為要保單位所屬員工及其親屬(配偶、子女、父母) (員工須有加保,親屬始可投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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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保年齡 | 0~80歲 | |||||||
年金最低累積期間 | 6年 | |||||||
繳費別暨方式 |
繳費別:1.定期繳_月、季、半年、年繳 2.不定期繳 繳費方式: 自行繳費、自動轉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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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金保證方式(二擇一) | 保證期間:10、15、20年 | 保證金額 | ||||||
保費限制 |
定期保費最低1,000元;不定期保費(最低):10,000元/次; 累計保費(定期+不定期):6,000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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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告利率(依當月公告)註 | 2.10%(2024.02) | |||||||
附加費用率 | 2.0% | |||||||
解約費用 | 保單年度 | 1 | 2 | 3 | 4 | 5 | 6 | 7+ |
解約費用率 | 1% | 1% | 1% | 1% | 1% | 1% | 0 |
宣告利率
【商品名稱】第一金人壽鑫享福團體利率變動型年金保險
【備查日期及文號】中華民國108年5月3日第一金人壽總精商字第1080500248號函備查
中華民國109年7月1日依108年12月30日金管保壽字第1080439731號函逕行修正
【給付項目】年金、返還個人帳戶價值
【重要資訊揭露】(本保險為不分紅保險單,不參加紅利分配,並無紅利給付項目。)
【注意事項】
m = 5, 10, 15, 20
i = 前一日曆年度之十二個月台灣銀行、第一銀行與合作金庫三家行庫每月初第一個營業日牌告之二年期定期儲蓄存款最高年利率之平均值。(i =1.59%)
CVm = 第m保單年度之年末解約金,但其計算有引用宣告利率者,該宣告利率以銷售當時該商品之宣告利率及 i+1% 兩者最小值設算;惟宣告利率易受經濟環境及公司經營等因素影響,故此宣告利率所設算知結果僅供消費者參考之用,並非保證之金額。
GPt = 第t保單年度之年繳保險費。
ENDt = 第t保單年度之生存保險金,但無生存保險金之給付者,其值為0。
性別 | 男性 | 女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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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齡 | 第五保單年度末 | 第十保單年度末 | 第十五保單年度末 | 第二十保單年度末 | 第五保單年度末 | 第十保單年度末 | 第十五保單年度末 | 第二十保單年度末 |
5 | 99% | 102% | 104% | 107% | 99% | 102% | 104% | 107% |
35 | 99% | 102% | 104% | 107% | 99% | 102% | 104% | 107% |
65 | 99% | 102% | 104% | 107% | 99% | 102% | 104% | 107% |
※設算之宣告利率為2.10%
※利率變動型商品宣告利率查詢網址 https://www.firstlife.com.tw/FirstWeb/ProductRateChange
※上表數值若比例小於100%,表示解約時保戶所領解約金、生存金之合計金額小於保戶應繳保險費加計利息,故投保後提前解約,將可能產生不利消費者之情形。
給付項目 | 內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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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金金額的給付 | 年金給付 | 右列給付二擇一 |
一、一次給付: 被保險人於年金給付開始日仍生存者,本公司依保單條款約定方式計算至年金給付開始日為止的已歸帳戶及自費帳戶價值(自費帳戶如有帳戶借款應扣除借款本金及其應付利息)一次給付予被保險人本人,該被保險人部分之契約效力即行終止。 |
二、分期給付: 被保險人於年金給付開始日仍生存者,本公司依保單條款計算之年金金額於下列約定日期,按期給付予被保險人。 (一)年給付者:年金給付開始日及年金保單週年日。 (二)月給付者:年金給付開始日及年金保單週月日。 若本契約「年金金額」係選擇分期給付者,其未支領之年金餘額得申請提前給付,申請人在被保險人生存時為被保險人本人,申請人在被保險人生存時為被保險人本人,被保險人身故時為身故受益人或其他應得之人。本公司將按未支領之年金餘額一次貼現給付,其貼現利率適用保單條款之預定利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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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故給付 |
一、年金給付開始日前: 本公司將返還該被保險人之個人帳戶價值予身故受益人或其他應得之人,該被保險人部分之契約效力即行終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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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年金給付開始日後: 被保險人於年金給付期間內身故後仍有未支領之年金餘額時,本公司將按未領金額一次貼現給付予應得之人,其貼現利率適用保單條款之預定利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