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旦擁有了,就抱緊不放 五招教你緩解保費窘境,不輕言解約2022-03-10

日前一位單親女藝人在社群媒體中透露,過去兩個小孩出生時,她堅持為小孩買保險,如今兒子將滿20歲,20年期的保險也即將到期,讓她對當初堅持為孩子買保險、堅持如期繳費的自己深感佩服。許多民眾雖然有正確的保險觀念,但動輒10年、20年繳期的保險契約要能挺得過人生高低起伏,依約繳出保費來,保戶得要有理財及自律的能力。

第一金人壽總經理林元輝表示,保戶遇狀況時千萬不要輕易解約,尤其是一般民眾普遍認同且具備的終身壽險,除了低利率因素致使保費逐年攀升,比較每萬元保額所需繳付的保費,0歲和20歲就差了4成左右,20歲到40歲再多約4成,因此即便遭逢人生低潮,難以支應保費時,也不要輕言解約。第一金人壽建議民眾可以參考以下五種變通方式,讓自己度過當下難關,讓保單繼續具有保障效力。

一、 改變保費繳交方式:若無法一次繳出全年度保費,可以在保費應繳日期前,將原先年繳方式變更為半年繳、季繳或是月繳,但須注意,改變後還是要在寬限期內繳交保險費,以免影響到保單權益。

二、 啟動自動墊繳功能:「保險費自動墊繳」是未能如期繳納保費時的自動墊繳機制,當未繳費情況超過保險公司給予的寬限期,而保戶也於保險契約中同意保險費自動墊繳,保險公司即會利用保單價值準備金,自動幫保戶代墊當期保險費,保戶負擔墊繳保險費的利息。林元輝進一步說明,自動墊繳功能可提供保戶多一層保障,因為當保戶超出寬限期仍未繳費,保險契約即會停效,便會影響理賠權利,若啟動了「保險費自動墊繳」功能,就可以暫時確保保險契約有效。但是若「保單價值準備金」的餘額不足以墊繳1日的保險費且經催告到達後屆30日仍不交付時,保險契約仍會進入停效期。

三、 辦理「減額繳清」:所謂「減額繳清」是指以保單在辦理變更時所累積的保單價值準備金,一次繳清剩餘的保費,保額會因此降低,例如原本的100萬元的終身壽險保障可能降至50萬元,但終身保障期間不會改變,保戶往後無須再繳交保費。保戶需要注意的是,只有具有保單價值的保險才可辦理減額繳清,例如終身壽險、儲蓄險等,另外,一旦保單變更「減額繳清」後,就無法恢復原先的保障額度。

四、 辦理「展期定額」:「展期定額」同樣是以辦理時的保單價值準備金一次繳清剩餘的保費,但會調整保單的保障期間,例如原本100萬元的終身壽險,變更後100萬元保障調整有效至60歲,保戶往後同樣無須再繳交保費。

五、 如果保單仍然因無繳交保費而進入停效,保戶雖然可以於保單停效後兩年內申請保單復效,但仍建議保戶於停效後6個月內盡速申請復效,因為如果超過6個月,就有可能需要提供健康聲明書、體檢報告書及病歷等資料,也有可能因為保戶身體已有狀況,讓復效申請遭到拒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