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215 自民國101年起繳納證明不主動寄發通知2012-02-15

財政部為便利納稅人申報綜合所得稅,自民國99年度起將保險費列入電子化扣除額資料中,報稅時採主動提供納稅人扣除額資料的查詢和網路下載,若有資料不符情形,納稅人仍可以依實際情形自行檢具扣除額資料供稽徵機關核實認定。此項服務措施將簡化納稅人蒐集、檢附扣除額資料進行報稅的流程,不僅節省徵納雙方的人力成本,亦能達成節能減碳的效果;第一金人壽邀請您一同參與「少一份紙本收據、多一分環境綠化」,共同珍惜地球資源。

自民國101年起,本公司將不再主動寄發報稅用繳納證明,如有需要開立者,請洽本公司0800免費服務電話或可至第一金人壽網站/保戶專區下載保險費繳納相關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