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瑞投信通知】柏瑞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經理之「柏瑞ESG量化全球股票收益證券投資信託基金(本基金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修訂證券投資信託契約部分條文及公開說明書一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同意,特此通知。2025-03-05

一、 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中華民國(下同)114年2月25日金管證投字第1140330068號函辦理。 二、 旨揭基金為以下主要事項修訂信託契約與公開說明書: (一) 依112年1月18日金管證投字第11103648051號函,增訂經理公司得委由證券集中保管事業辦理基金款項收付之相關規定。 (二) 依111年1月28日金管證投字第1100365698號令之規定,酌修信託契約第14條,明訂所投資之指數股票型基金係指「追蹤、模擬或複製標的指數表現」之指數股票型基金,以資明確。 (三) 參照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110年12月28日發布修正「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第10款以及同日金管證投字第11003656489號函規定,修訂信託契約第14條,放寬本基金投資於任一上市或上櫃公司承銷股票之總數上限至3%、以及放寬經理公司所經理之全部基金,投資於同一次承銷股票之總數上限至10%。 (四) 將本基金各分配收益類別之有價證券及證券相關商品之資本利得收益分配頻率由「每季」調整為「每月」,以與股息等其他收益來源之分配頻率一致,爰修訂信託契約第15條及相關說明文字。 (五) 參照110年9月1日金管證投字第1100363392號函修正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資產價值之計算標準」,增訂當基金所持有之標的資產遇「市場價格無法反映公平價格」時之取價方式;以及配合實務作業,明訂國外之不動產投資信託受益證券(REITs)之取價方式以資明確。 (六) 配合110年9月9日金管證投字第1100350763號函,增訂本基金如發生信託契約所訂「特殊情形」,而允許基金得不受原訂投資比例限制之情事,及該特殊情形結束時,均應公告受益人。 (七) 其餘條文順修,請詳見本基金之證券投資信託契約與公開說明書之修正對照。

三、上述之公告事項修訂內容及其餘未盡之處,請詳見後本基金之信託契約修正條文對照表、公開說明書修正對照表及簡式公開說明書之修正對照表。另修正後公開說明書亦可於公開資訊觀測站(https://mops.twse.com.tw)及本公司網站(https://www.pinebridge.com.tw)下載。

四、本次修訂事項業經金管會核准在案,上述說明二之(二)、(三)及(四)之修訂內容,謹訂於114年4月30日起施行;爰5月發放4月份配息時,適用修正後信託契約之內容。

五、 除上述說明四外,本次其餘修訂事項,自公告日之翌日起生效。

六、相關附件說明: (一) 金管證投字第1140330068號核准函。 (二) 公告函。 (三) 柏瑞ESG量化全球股票收益基金Isincode。 (四) 受益人通知信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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